【范冰冰被乐视告上法庭】 据媒体报道, 8 月 31 日有消息称,乐视将范冰冰告上法庭。据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日,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被告为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和范冰冰。该案受理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将于 9 月 14 日上午 9 点开庭,涉及案由为演出合同纠纷。
根据法律解释,演出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因订立、履行、变更、终止演出合同所发生的纠纷。演出合同是指双方约定由一方为他方演出文艺节目等,他方支付报酬的合同。演出人的主要义务是亲自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演出人应按合同约定亲自演出,不能由他人代替,这是演出合同所具有的人身属性所决定的。
公开资料显示,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注册资本 1500 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电影的制作、发行与放映等。公司包括范冰冰与其母两大股东,其中,范冰冰为其疑似实控人和最终受益人,持股比例达74.5%;范冰冰母亲张传美持股比例达25.5%。
另外,在此前的 8 月 10 日,有媒体在天眼查数据注意到,范冰冰旗下的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被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审理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值得注意的是,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疑似实控人和大股东为吴秀波,他的持股比例达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