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地铁10号线正式开通,在华为公司坂田基地周边设立三站,分别名为贝尔路站、华为站、岗头站,其中华为站迅速成为网红打卡点,但也有人提出质疑,使用公司企业名作为地铁站名,是否合规?
事实上,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印发的《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中确实提到,轨道交通站点专名用词,不应使用商业设施、企业、商业住宅区名称。
《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不以企业、商业设施名称为道路、桥梁、轨道站点等城市公共设施命名。
对此,深圳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深圳轨道交通三期规划报国家批准时,就有工程站名“华为站”,而按照地名管理相关国家、省法律法规,并未禁止用企业名称命名轨道站点名称。
另一方面,深圳市颁布的地方法规《深圳市轨道交通线路及站点命名规则》(深规土[2018]997号)确实从严规定了一般不得以企业名命名轨道站名。
不过,考虑到华为公司片区占地1平方多公里,在坂田建成多年,已演化成为具有地名意义的区片名称,类似于华侨城、南油等,所以保留了该命名。
据了解,国家层面确实没有针对轨道交通站点命名的规定,只是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自己的法规,比如深圳、南宁、上海、成都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