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是一家十分知名的火锅连锁品牌,以十分热情的服务著称,但最近海底捞状告了一加“河底捞”的餐饮品牌,认为他们的名称侵权,现在一审法院的判决出炉,认为两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不存在侵权。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判决书显示,针对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底捞公司”)状告湖南长沙市雨花区河底捞餐馆(下称“河底捞餐馆”)商标侵权,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河底捞”标识与“海底捞”商标虽都有“底捞”二字,但在文字的整体字形方面,两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读音方面“河”字与“海”字,虽然拼音都是h开头,两者读音无任何相似性。海底捞公司旗下所有店铺经营的菜谱全部是川菜系列的火锅,而河底捞餐馆经营的菜谱是典型的湘菜系列。故被告河底捞餐馆不构成对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注册商标“海底捞”的商标权的侵犯。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
有网友对于这件事情就表示,之前都不知道有“河底捞”这个品牌,现在经过这个事情之后就知道了。也有网友表示海底捞想要避免出现这种问题,可能需要注册更多的相似商标来保护自己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