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鸿, 周鸿祎, 微博, 第一, 落败
2010年,因为软件兼容问题,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与北京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周鸿祎利用微博平台,大打口水战,并最终对簿公堂。近日,这场被称为“微博第一案”的名誉权纠纷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尘埃落定。 周鸿祎毕业于西安交大管理学院工程系,2006年出任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是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zhouhongyi、搜狐微博http://zhouhongyi.t.sohu.com/、网易微博http://t.163.com/zhouhongyi8的博主。其新浪微博上是经过新浪认证的加“V”的公众人物。 2010年5月25日周鸿祎下午率先通过新浪微博打响第一枪,周鸿祎新浪微博上写道:“前阵子有人在网上大规模发两段拼接起来的视频,说什么360手机卫士窃取用户隐私。我开始以为又是某星或某禽在干这种下三滥的勾当,追查后却发现,暗地里搞鬼的竟然是某山。某星至少是公开站出来明刀明枪地干,某山呢?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而且每次都要嫁祸于人,不愧是杀毒行业的岳不群。”接下来,周鸿祎的微博直指金山:“金山网盾如何成为木马下载通道?自今年4月起,大量360用户在论坛建站网站程序发帖求助:只要一打开浏览器,就会自动访问一个名为67160网址导航的陌生网站站点,里面全是各种诈骗信息。这源于金山网盾的浏览器主页锁定功能存在的一个安全漏洞”。 随后,从其14:22发布第一条相关微博算起,在短短4个小时内,周鸿祎共发布微博42条,频率达每小时10条。在引发行业热烈讨论之后,周鸿祎对于新浪微博的传播效果称赞有加。他写道“新浪微博影响真大。发完没几分钟,就接到电话:有家国内漏洞研究网站站点,昨天公布了金山的漏洞后,先是接到不明电话:只要能删除,给钱没问题。该网站站点拒绝,然后就享受了不明DDOS攻击。用黑客攻击的手段来删网上负面,够狠!以前大驾都说我作风剽悍,相比之下,自愧不如啊。” 在周鸿祎发出第一条相关微博3个多小时后,5月25日17:49,金山毒霸(http://t.sina.com.cn/duba)也开始在新浪微博上对此进行回应,“谢谢周总如此重视金山网盾。金山文化和价值观自有咱们的用户和合作伙伴来评价。对于近期发生的事情,金山近期会一并说明,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说明的时间、地点会第一时间通知各位博友。” 就在周鸿祎在微博继续对金山进行炮轰之时,金山安全CEO王欣(http://t.sina.com.cn/kswangxin)也在其个人新浪微博予以回应,称“针对360挑起的这场战争,咱们不会投入太多资源去对抗。清者自清,口水仗对用户没有任何的好处。咱们仍然会一如既往的把精力放在和病毒木马的对抗上,放在产品自身的不断完善上。这让有些人失望了吧...恶狗咬了您,难道您也要反咬一口”。 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金山安全CEO王欣在微博上对周鸿祎所指责内容进行了澄清,对于周鸿祎一直指认的漏洞问题,王欣微博表示:“5月25日上午,咱们第一次接到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的来函,指出金山网盾可能存在技术漏洞。咱们马上开始处理,当晚就完成升级。” 除了360安全卫士与金山网盾的兼容问题,周鸿祎在微博中还指责金山公司在“微点案”中扮演不光彩角色,称“形象一向高、大、全的金山公司,就是在微点案做伪证的公司之一,而且是最主要的一家。后来的发展和金山的算计差不多:微点公司几乎家破人亡,产品几年后才上市,时过境迁,对金山失去威胁……好一个左冷禅梦碎微点,岳不群一统江湖,笑傲江湖到此,差点划上句号。” 2010年7月,金山安全公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周鸿祎告上法庭,金山安全公司起诉称2010年5月25日下午3点左右开始,周鸿祎相继在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网站站点通过微博发表所谓“揭开金山公司面皮”的系列文章,该系列文章未经调查核实,散布大量诋毁金山安全公司商业信誉及产品声誉的不实言论。同时,周鸿祎在微博中使用了“偷鸡摸狗”、“搞阴谋”、“作伪证”、“借刀杀人”等明显带有侮辱、贬损性语言,使社会公众通过网络及随后的平面媒体报道,对金山安全公司及“金山软件”品牌产生了重大误解,造成公司社会评价降低。 金山安全公司认为周鸿祎作为同业竞争企业中有一定影响力的负责人,应当对其言行谨慎负有注意义务,并对不良后果有所预见。但却故意散布虚假事实,恶意炒作,存在主观上的严重过错。金山安全公司要求周鸿祎撤回相关微博文章,并在其新浪、搜狐、网易、腾讯微博首页发表一份致歉声明,时间为连续7天,同时在《证券日报》、《法制日报》发表该致歉声明。对于经济损失,金山安全公司主张周鸿祎要承担股价损失6亿元中2%的赔偿责任,合计1200万元。 周鸿祎一方认为,金山安全公司是2009年11月30日注册成立,周鸿祎微博中提及的“微点案”发生在2005年,故涉及“微点案”的言论与金山安全公司无关。金山安全公司与北京金山软件有限公司和香港的金山软件公司分别是独立的法人,其无权代表其他两个独立的法人在本案中行使诉权。周鸿祎一方否认周鸿祎微博言论存在侮辱、诽谤内容,对于金山丢了6个亿,周鸿祎的回复是“那是和朋友开玩笑的话,完全是调侃之意,自己没有能力操纵股价”。 法院一审宣判后双方均不服,各自提出上诉。2011年8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该案。 二审期间,金山安全公司明确以周鸿祎在其新浪微博、搜狐微博、网易微博中的20条博文作为指控侵权的载体,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本案的法官认真梳理了金山安全公司提供的周鸿祎博文。 法院认为,金山安全公司提供的20条博文中,有部分博文与“微点案”有关。“微点案”发生在2005年,金山安全公司成立于2009年,虽然周鸿祎发表指控侵权的微博时间是2010年,但是阅读周鸿祎微博的网民不会因该言论直接联想到案件当事人金山安全公司。故涉及“微点案”的博文内容由于与金山安全公司没有任何关系,金山安全公司无权主张权利。 对于其他博文,法院认为通观周鸿祎微博的前后文,确实读不出周鸿祎主观上的善意,也不能排除其借助对金山安全公司公司技术上的指责而获得自己利益的可能性。其中两条微博用语“先扯着嗓子喊‘非礼啦!’”、“俨然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金山真是道德君子吗?”等描述具有明显的侮辱性质。对此,周鸿祎应当通过删除的方式实现金山安全公司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并通过发表致歉声明等方式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其他博文内容虽然尚未达到构成侵犯名誉权的程度,周鸿祎也应当以此为警戒,审慎自己的言行。 针对损害赔偿,法院认为金山安全公司提出赔偿的根据是周鸿祎的言论导致股票大跌之理由,由于没有证据表明之间的因果关系,故法院不予支持1200万元的损害赔偿,法院酌判赔偿5万元。 周鸿祎 , 微博 |
致中国站长们的“青春”